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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據張先生的反映:上月19日,我請某搬家公司幫他從六角亭搬家到萬松園路。搬完後,由於他們催著簽字要錢,我只把電視、電腦一些易碎品檢查了一下。過了兩天做清潔時才發現,冰箱門被撞壞了,冰箱門一開就掉下來,關不上。在六角亭搬家處最後一層樓頂有點矮 台中辦公室清潔 ,估計是在那裏撞壞的。隨後,我多次聯系搬家公司,但他們不承認此事。

  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國宏:張先生在驗收單上簽了字,搬家公司沒義務負責。同時,也很難證明物品損壞為搬家公司所致台中搬家後清潔。他提醒市民,搬家後一定要仔細檢查驗收再交錢簽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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